宁萌的实习就在上海,租的房子地段好还靠近地铁口。
不过自然,房子的租金也不便宜。
不等我开口,她主动提出让我发了工资再给她。
不得不说,她的确挺了解我的。
离开家时,我带走的全部积蓄也不过 3000 块。
这还是我平时精打细算,从妈妈每个月打来的生活费里省下的。
还好新人入职的工作不多,我暂时不需要加班。
为了省钱,我每天下班回去做好晚饭和第二天的午饭。
宁萌有时下班早还没吃饭,我也会顺带做她的那份。
她吃了几次赞不绝口,双眼放光地问我:
「小涵,要不你每天多做一份饭,我免了你的房租怎么样?」
「早知道你妹妹吃这么好,我直接去你家蹭饭啊,我以前还天天发愁点什么外卖!」
我连忙表示就是顺手的事情,不需要免掉房租。
自己买菜一个月花不了多少钱,我也早就习惯做两个人的饭。
相比于很多刚来大城市的大学生,我不用挑房、付押金就省了很多事。
没想到,宁萌义正词严地说:
「小涵,我知道你人好,但你帮我做饭不是你的义务。」
「如果你希望我们的友谊保持下去,就不该单方面地付出,这样我们不会平等的。」
「既然你付出了时间和精力,我就理应回报你金钱。」
「再说,我家做饭的阿姨一个月几千,我已经是占了你的便宜呢!」
我被说得哑口无言,愣愣地点了头。
从没有人告诉我的付出也会造成地位不平等,毕竟爸妈只会让我懂事听话。
可记忆里我也是有过反抗意识的。
大约是初中的时候,我放学需要留在学校画黑板报。
我提前做了第二天的饭菜放在冰箱,让妹妹自己放学回来热饭。
第二天放学我其实只用了半小时就画完,心里却并不愿意早早回家。
利用这难得的自由时间,我在回家的路上逛了自己想去却没时间去的店。
货架上漂亮时髦的文具,还有稀奇古怪的玩具让我看了又看。
等我晚了一个小时回家,家里楼下聚满了邻居还有消防员。
因为妹妹热过饭忘记关火,半个厨房都被火焰熏黑了。
还好邻居发现得早,及时把消防员喊了过来,家里只损失了一口锅和墙壁。
八岁的妹妹小脸黢黑,无措地扣着手指问我:
「姐姐,我是不是做错事了?」
我心中的后悔和自责达到了顶峰。
都怪我一时的贪玩,差一点就害了自己的妹妹。
爸爸赶回来处理完事情,又把我狠狠地揍了一顿。
妹妹很快忘记了这件事,我却被困在起火的厨房里出不来。
后来的日子,我拒绝担任班上任何职务,就为了早点回家做家务、照顾妹妹。
初中和高中没有娱乐时间,我也没交到朋友,一直是独来独往。
如果不是宁萌反复提醒我,做家务不是我一个人的义务,而且妹妹早已长大。
我想,我仍然会被困在那间厨房里一辈子。
上班第二个月,我被安排进公司项目组,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任务。
回家加班都成了常态,每天做完工作都已是深夜两三点,根本没有精力做饭。
我也不得不加入点外卖大军,房租也平摊给宁萌。
繁重的任务常常让我产生离职的念头,但我却一丝都不后悔离开家。
妈妈知道我去了上海后,给我打过电话也发过消息。